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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提高认识广泛宣传齐抓共管加快建筑业科学发展

  《南阳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阳市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办法》的颁布与实施,必将对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提高认识,充分领会《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容量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产业支柱地位和经济拉动作用十分明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南阳建筑业的发展,近年来,出台了不少规章、政策,不断加大对建筑业的扶持和支持力度,推动了我市建筑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市有各类建筑企业247家,从业人员达30万人以上,全市2011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14.28亿元,支柱产业地位日益巩固和提升,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我市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筑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部分建设单位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分包挂靠、先施工后办证、超层、加层施工等违法违规现象比较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对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全市建筑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宣传贯彻《办法》作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树立“学法用法,宣传先行”的指导思想,通过建立扎实有效的宣传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宣传举措,务必把《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本行业、本部门人员学习《办法》,全面掌握《办法》的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单位了解《办法》的主要内容,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支持、配合、监督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三是要善于发挥《办法》的约束性、指导性和权威性作用,勇于探索,认真研究,不断提高监管人员依法行政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开创我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新局面。

  三、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建筑市场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复杂、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各管理部门、各参建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共同维护好建筑市场秩序。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办法》规定的要求,加强建设程序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巡查力度,发现擅自超层施工的,要严格按《办法》执行,该拆除的拆除,该拍卖的拍卖。各级公安部门要重点打击建筑市场中的欺行霸市行为,优化建设工程施工环境。各级监察部门要积极受理建设过程中的举报案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通过监督检查、齐抓共管,真正把我市的建筑市场管理好、规范好、培育好。

  四、强化监管,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今年,依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新型城镇化建设即将拉开序幕,建筑业发展又将进入一个提速期,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是保持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保障。为实现这一目标,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办法》出台为契机,定期组织开展全面的整顿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违法建设的工程项目,要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对违纪违法的行为,市监察机关和建设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我市建筑业规范、有序发展。

  五、关注民生,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是建筑市场管理的核心问题,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住宅工程质量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关注民生的高度,宣传贯彻好《办法》,落实执行好《办法》,不断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着力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改进住宅使用功能和改善居住环境的现实需求,努力创建精品工程,让老百姓住得安心,过得舒心。